公司代號 | 2105 | 名稱 | 正新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4:13:37 |
發言人 | 羅永勵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部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4-8525151-60 |
主旨 | 代重要子公司 CST Trading Ltd.公告 董事會決議通過盈餘匯回案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21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RMB170,000,000.00。 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0%持股CST Trading Ltd.,最後盈餘匯回本公司。 |
公司代號 | 2105 | 名稱 | 正新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4:14:02 |
發言人 | 羅永勵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部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4-8525151-60 |
主旨 | 代重要子公司 Cheng Shin International (HK) Ltd.公告 董事會決議通過盈餘匯回案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21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RMB170,000,000.00。 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透過CST Trading Ltd.100%持股 Cheng Shin International (HK) Ltd.,最後盈餘匯回本公司。 |
公司代號 | 2409 | 名稱 | 友達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7:31:01 |
發言人 | 張博儀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3-5008800 |
主旨 | 友達成立「AMS友達智慧移動」新公司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分割 2.事實發生日:113/11/21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今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原智慧移動事業群及BHTC納入友達新設之100%持股子公司 「友達智慧移動股份有限公司」(AUO Mobility Solution Corporation, AMS) (以下簡稱「友達智慧移動」)旗下,專注於智慧移動產業的需求,提升友達移動事業 單位的運作效率。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友達智慧移動及其旗下子公司;均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友達智慧移動及其旗下子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對友達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1)資源整合平台:建置涵蓋產品研發、製造及銷售等一條龍式協作平台,實現功能 整合、資源共用和流程一致性,加速開發,全力投入智慧移動事業發展機會。 (2)高彈性供應鏈:可依據市場需求及時調整供應鏈策略,易於進行外部合作,提高 資本和資源的使用效率和分配靈活性,促進新產品開發及量產效率,以滿足新興 市場多元需求。 (3)組織決策效率:透過將事業群公司化的策略,使組織聚焦,以強化決策及溝通效率, 加速事業團隊對接市場商機,從而提升整體營運績效。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為推動本公司價值轉型策略、具備更快的市場反應能力,提供客戶一站式解決方案及 提高經營績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友達智慧移動及其旗下子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故對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並無影響。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1) 本公司於台灣之智慧移動事業:以新發行股份為對價 (2) 本公司於中國之智慧移動事業:以新發行股份為對價;AMS旗下子公司以現金 為對價取得新發行股份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本公司於台灣之智慧移動事業:營業價值為新台幣19,255,000仟元, 按每100元換取友達智慧移動新發行之普通股1股,本公司共取得友達智慧 移動普通股192,550,000股。 (2)本公司於中國之智慧移動事業:營業價值為人民幣1,600,000仟元,本公司 間接百分之百取得等值之股份。 (3)計算依據:前揭換股比例係參酌獨立專家意見書訂定之。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陳智忠會計師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審字第1040030902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1) 本公司於台灣之智慧移動事業: 截至評價基準日,友達智慧移動以每股新台幣100元發行普通股192,550,000股予 本公司作為對價,代表淨額為新台幣19,255,000仟元,與所讓與之資產與負債整體 淨額相等。 (2) 本公司於中國之智慧移動事業: 截至評價基準日,本公司間接取得新發行之等值股份作為對價,代表淨額為人民幣 1,600,000仟元,與所讓與之資產與負債整體淨額相等。 17.預定完成日程: 營運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15年01月01日,若有調整基準日之必要時, 由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自基準日起,讓與之一切資產、負債及其截至基準日前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 均由受讓公司依法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不適用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1)本公司於台灣之智慧移動事業預計為新臺幣19,255,000仟元。 取得之股份總數:本公司讓與之營業價值按每新台幣100元換取 友達智慧移動新發行之普通股1股,本公司共換取友達智慧移動 普通股192,550,000股。 (2)本公司於中國之智慧移動事業預計為人民幣1,600,000仟元。 取得之股份總數:本公司間接取得新發行之等值股份作為對價。 前揭金額,暫以民國113年9月30日自結財務報表之資產負債表帳面 價值為評估基礎,惟實際金額仍以基準日之帳面價值為依據。所定 之資產、負債倘有調整之必要時,得由本公司董事會授權本公司董事長, 與友達智慧移動董事長共同協商調整之,如因此需調整營業價值或發行 股數之比例或每股價格者,亦同。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友達智慧移動及其旗下子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對友達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若有以下情形之一,得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授權董事長得於基準日前終止本案並 全權處理相關事宜,惟董事長事後應於下次董事會報告: (1)本公司未能依借款合約取得借款銀行或多數聯貸銀行同意本公司進行本案; (2)本公司未能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53條之19取得臺灣 證券交易所就本公司繼續上市之核准; 或(3)經濟情況變化,經本公司董事長決議不宜進行本案時。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友達智慧移動及其旗下子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對友達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無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友達智慧移動於民國113年11月始設立,過去一年並無與其交易之情形。 基準日後,友達智慧移動將為本公司之客戶。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除前述台灣及中國智慧移動事業外,其他海外區域之智慧移動事業以資產交易方式進行, 因此納入友達智慧移動之智慧移動事業金額合計約新台幣274.48億元,佔本公司113年 9月30日淨值約18.22%。友達智慧移動及其旗下子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 公司,故對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並無影響。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
公司代號 | 2547 | 名稱 | 日勝生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7:30:03 |
發言人 | 陳婷婷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7733-8888 |
主旨 | 代子公司普力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簡易合併案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子公司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3/11/21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普力德生物科技(股)公司(下稱「普力德」為存續公司) 寶晶醫療產品(股)公司(下稱「寶晶醫療」為消滅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普力德和寶晶醫療互為對方的交易相對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普力德持有寶晶醫療100%之股份,因此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1)為促進企業整合,因應未來產業發展暨提升公司競爭力。 (2)寶晶醫療為普力德100%轉投資之子公司,普力德持有寶晶醫療之股份 因合併而銷除,故無合併對價之問題。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降低管理成本並提高營運績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 本合併案之合併基準日暫訂為113年12月31日,若有異動, 授權雙方董事長另行協議訂定。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合併基準日後,消滅公司之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概由存續公司依法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普力德及寶晶醫療主要業務分別為化妝品製造業及機能性保健產品開發銷售。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無。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不適用。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
公司代號 | 2753 | 名稱 | 八方雲集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9:10:49 |
發言人 | 林欣怡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8809889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除息基準日及調整現金股利配息率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11/2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132,989,592元,每股配發新台幣2元。 (2)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132,989,592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99549852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12/19 5.最後過戶日:113/12/2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2/2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25 8.除權(息)基準日:113/12/25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01/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本公司員工認股權證之行使,致使流通在外股數增加,依113年8月7日董事會 決議,授權董事長調整現金股利配息率。 |
公司代號 | 2867 | 名稱 | 三商壽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7:10:50 |
發言人 | 林碧華 | 發言人職稱 | 資深副總經理/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3455511#70000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補充公 告發行價格暨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3/11/13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3/11/12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3/09/19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發行總金額:發行總面額新台幣3,000,000,000元 發行總股數:300,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6.30元(補充公告) 10.員工認股股數:發行股份總數之10%,計30,000,000股 11.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股份總數之80%,計240,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44.44855145股。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總額10%計 30,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於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並提升資本適足率。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2/06 17.最後過戶日:113/12/01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2/02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06 20.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款期間:113/12/12~113/12/18 (2)特定人股款繳款期間:113/12/19~113/12/26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11/21(補充公告)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世貿分行及全台各分行(補充公告)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文昌分行(補充公告) 2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案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12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60252號函核准生效,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本案所訂之 發行價格、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效益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主管機關 或客觀環境而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依市場狀況處理之。 本次現金增資案最後過戶日為113/12/01,因適逢例假日,故提前至113/11/29。 |
公司代號 | 2891 | 名稱 | 中信金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6:35:13 |
發言人 | 高麗雪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3327-7777 |
主旨 | 子公司中信銀公告發行113年度第51期無擔保主順位 8個月期美元計價提前出場一籃子股權連結 固定收益(Fixed Coupon)型不保本金融債券美元60萬元整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第51期無擔保主順位8個月期美元計價提前出場 一籃子股權連結固定收益(Fixed Coupon)型不保本金融債券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美元600,000元整 5.每張面額:美元50,000元 6.發行價格:於發行日按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本債券發行期間為8個月,惟本債券發行辦法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 8.發行利率:固定年利率10.0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支應本行放款及投資業務並充實流動性 11.承銷方式:無 12.公司債受託人:無 13.承銷或代銷機構:無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由中國信託辦理還本付息事宜 16.簽證機構:無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中國信託有權於特定事件發生時,於本行另行公告之贖回付款日 以提前贖回金額全部贖回本債券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就提前出場事件、觸及事件及特殊事件及其效果請另參 本債券發行辦法。 |
公司代號 | 4912 | 名稱 | 聯德控股-KY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4:37:17 |
發言人 | 黃群翔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8684-1618分機374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3季除息基準日暨相關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11/1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每股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0.741元,共計新台幣46,085,329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12/09 5.最後過戶日:113/12/1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2/1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15 8.除權(息)基準日:113/12/15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無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無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無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01/0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113/11/11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辦理股東配息事宜。 (2)本次配發之股東股利於除息基準日前,如嗣後因認股權轉換而發行新股、買回 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及註銷或其他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 之分配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
公司代號 | 4912 | 名稱 | 聯德控股-KY | ||
序號 | 4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20:57:05 |
發言人 | 黃群翔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8684-1618分機374 |
主旨 | 代子公司聯德精密材料(中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 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七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21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3/12/06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陽光西路486號(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不適用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不適用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關於公司2025年度預算的議案 (2) 關於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的議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2734 | 名稱 | 易飛網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4:16:20 |
發言人 | 周昀生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 | 發言人電話 | (02)7725-0800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補充公告委託代收及存儲款項機構)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0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3/11/12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3/11/11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3/09/26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50,000,000元 發行股數:15,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每股為新台幣23.5元 10.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2,250,000股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75%,計11,25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 股比例認購,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數為42,259,760股,故每壹仟股可認購 266.21069310 股。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 1,5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 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 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2/03 17.最後過戶日:113/11/28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1/29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03 20.股款繳納期間: 113/12/06~113/12/10(原股東及員工繳款) 113/12/11~113/12/13(特定人繳款)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11/20(補充公告)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營業部分行(補充公告)。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儲蓄分行(補充公告)。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5,000,000股乙案,業經金管會113年11月11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6008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計畫、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 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
公司代號 | 2734 | 名稱 | 易飛網 | ||
序號 | 5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8:54:56 |
發言人 | 周昀生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 | 發言人電話 | (02)7725-0800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補充公告委託代收及存儲款項機構)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3/11/12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3/11/11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3/09/26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50,000,000元 發行股數:15,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每股為新台幣23.5元 10.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2,250,000股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75%,計11,25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 股比例認購,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數為42,259,760股,故每壹仟股可認購 266.21069310 股。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 1,5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 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 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2/03 17.最後過戶日:113/11/28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1/29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03 20.股款繳納期間: 113/12/06~113/12/10(原股東及員工繳款) 113/12/11~113/12/13(特定人繳款)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11/20(補充公告)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營業部分行(補充公告)。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儲蓄分行(補充公告)。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5,000,000股乙案,業經金管會113年11月11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6008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計畫、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 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本公司於113/11/20與代收存款機構及存儲款項機構簽約,113/11/21合約用印完成。 |
公司代號 | 4503 | 名稱 | 金雨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7:37:27 |
發言人 | 卓政懋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 | 發言人電話 | (04)711529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3/11/21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3/11/21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3/10/07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20,000,000元;發行股數:12,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市場狀況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 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其他相關 法令規定,與主辦承銷商商議決定,俟定價後另行公告。 10.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5%,計1,800,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增資發行股數之75%,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之。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數之10%, 計1,2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 在停止過戶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整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2/15 17.最後過戶日:113/12/10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2/11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15 20.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113/12/17~113/12/23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3/12/24~113/12/26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3年10月0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0963號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2)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項, 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3)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 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資金計畫用途及其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股款繳納期間訂定、本案件展延及撤銷等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 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須予以修正調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 |
公司代號 | 5543 | 名稱 | 桓鼎-KY | ||
序號 | 4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20:44:15 |
發言人 | 莊宏偉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508-0656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度私募普通股第一次 訂價暨發行相關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2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及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 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2,5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本公司113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不超過5,000仟股之額度內一年 內分二次發行。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依據本公司113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本次私募價格,以定價日前1、3或5個 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 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實際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80%。 (2)茲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113年11月21日為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 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 後之股價;另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取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訂為參考 價格,故本次私募參考價格為24.95元;擬訂定20.00元為本次實際私募價格,不低 於股東常會決議參考價格之八成,故本次私募價格訂定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規定, 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預計為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子公司或投資新事業等。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 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應募人間之長期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 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11/21 11.參考價格:新台幣24.95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20.0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 股相同,惟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其股份轉讓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 8之規定辦理;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 關補辦本次私募普通股公開發行及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113年11月22日至113年12月05日。 (2)本次私募增資基準日:113年12月05日。 (3)本公司私募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 (4)本次私募現金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13年12月05日,如因客觀環境變化而有異動,擬 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
公司代號 | 6494 | 名稱 | 九齊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7:42:47 |
發言人 | 黃英傑 | 發言人職稱 | 資深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5169077 |
主旨 | 本公司與林亞夫先生專利侵權民事訴訟三審(二)判決說明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二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及負責人、林亞夫先生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台上字第459號 4.事實發生日:113/11/2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林亞夫先生前於105年10月21日 以本公司之開發工具(Q Code)侵害其所擁有之發明專利 ,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 第一審、第二審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判決勝訴在案; 第三審最高法院將該案件原判決廢棄,發回智慧財產及 商業法院;更一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112年11月2日 宣判,由本公司取得勝訴判決。林亞夫先生再次上訴至 最高法院,113年11月21日再收判決主文:「原判決廢棄 ,發回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6.處理過程:詳第5點說明。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之財務、 業務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待取得判決書後委請律師審慎研 議後續事宜,以維護本公司及全體股東之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1271 | 名稱 | 晨暉生技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7:04:38 |
發言人 | 潘佳岳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92-956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基準日相關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三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11/2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10,000,00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16.83811629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3/12/09 5.最後過戶日:113/12/1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2/1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15 8.除權(息)基準日:113/12/15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2248 | 名稱 | 華勝-KY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6:44:52 |
發言人 | 朱中平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主管 | 發言人電話 | 02-25061953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變更營業處所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華勝汽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 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下: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6.因應措施: 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 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敬請親臨或郵寄至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2758 | 名稱 | 路易莎咖啡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22:30:45 |
發言人 | 盧贊宇 | 發言人職稱 | 財會處資深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8978-1628 |
主旨 |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達所訂個別契約損失上限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十七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契約種類: 期貨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3/11/21 3.契約金額: 美金90,825元、90,825、90,769、90,375、 90,375、90,431、90,431、90,431、90,394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無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個別契約損失上限為交易金額之20%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不適用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0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未實現損失約美金18,863、18,863、18,919、 18,469、18,469、18,413、18,413、18,413、18,450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因咖啡價格波動大所致;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訂約日113/11/4。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無 |
公司代號 | 3616 | 名稱 | 泓辰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3:39:57 |
發言人 | 黃思涵 | 發言人職稱 | 副理 | 發言人電話 | (03)4191222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變更營業處所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泓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 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下: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6.因應措施: 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 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敬請親臨或郵寄至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
公司代號 | 4115 | 名稱 | 善德生技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3:30:11 |
發言人 | 陳明政 | 發言人職稱 | 稽核室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5)6976985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變更營業處所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善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自民國 113年12月9日起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下: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6.因應措施: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 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 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4172 | 名稱 | 因華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5:08:45 |
發言人 | 郝為華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87977607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變更營業處所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 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下: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6.因應措施: 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 、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敬請親臨或郵寄至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4570 | 名稱 | 傑生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6:22:51 |
發言人 | 王新元 | 發言人職稱 | 行政副總 | 發言人電話 | 08-7733899 |
主旨 | 本公司受邀參加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舉辦之第四季產業暨企業論壇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三十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2 |
說明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11/22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11/22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1 時 1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00號 茹曦酒店 ILLUME TAIPEI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舉辦之第四季產業暨企業論壇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www.baw-auto.com.tw/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5547 | 名稱 | 久舜 | ||
序號 | 4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6:19:20 |
發言人 | 蔡長榮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96521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 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由特定人認購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三十七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林世貞 209,447 100% 董事 僑群投資有限公司 774,863 100% 董事 蔡長榮 55,053 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6597 | 名稱 | 立誠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7:31:56 |
發言人 | 孫思隆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3-324-5050 |
主旨 | 因應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作業需求 委託簽證會計師出具內控專審報告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二十五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3/11/21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12/10/01~113/09/30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作業需求。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3/11/21 5.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 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
公司代號 | 6634 | 名稱 | 欣耀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7:53:14 |
發言人 | 朱凱民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885365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高肝腎安全性乙醯胺酚止痛新藥SNP-810 (安泰拿疼)取得澳洲專利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欣耀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接獲委任專利事務所通知,本公司高肝腎安全性乙醯胺酚止痛新藥SNP-810 (安泰拿疼)取得澳洲專利,專利名稱:「Methods and Compositions for Preventing ,Reducing or Eradicating Toxicity Caused by Acetaminophen (APAP)」, 為全世界唯一以去除毒性代謝物之高腎安全性乙醯胺酚專利。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高肝腎安全性乙醯胺酚止痛新藥SNP-810(安泰拿疼)除以往已核准高肝 安全性之專利,現更增加了高腎安全性之專利保護,今獲得澳洲專利-「用於預防、 減少或消除由乙醯氨基酚(APAP)引起的毒性的方法和組合物」等一系列專利包含 廣泛的乙醯胺酚副作用預防功效,包括預防乙醯胺酚過量造成的肝、腎毒性。高肝 安全性部分,已獲得美國、歐洲(共35國)、日本、韓國、中國、歐亞專利組織(共8國) 、中華民國、香港等專利; 而高腎安全性部分,目前已獲得南非、印度及澳洲專利, 亦已於美國、歐洲(共35國)、日本、中國、紐西蘭、加拿大、巴西、墨西哥、印尼、 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越南、哥倫比亞、香港等世界各國申請專利共16件 ,目前皆積極審核中。 二.本專利有效期限最多可至西元2044年。 三.SNP-810(安泰拿疼)已完成申請美國FDA樞紐試驗所需的鼠及狗毒理試驗,結果顯示 SNP-810有極佳的安全性。 四.SNP-810(安泰拿疼)先前已於113年5月27日公告取得仿單核准劑量三倍(12克/24顆) 之查驗登記臨床試驗之高肝安全性數據,結果顯示受試者使用SNP-810每日劑量4克、 4.5克、5克、6克、8克、10克及12克均未產生國際權威單位(如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歐洲肝臟學會EASL、美國肝病研究學會AASLD、國際醫學科學組織CIMOS)所定義之 肝毒性標準。 五.Acetaminophen(乙醯胺酚)過量將造成肝損害的副作用被廣為知悉,然急性肝衰竭 引起的肝腎症候群亦可能導致急性腎衰竭。依據2008年醫學期刊「Journal of Medical Toxicology 」指出,有百分之1到2過量服用乙醯胺酚的患者會出現腎功能不全的現象。 本公司長期專注研發乙醯胺酚造成的毒性副作用痛點,腎副作用與肝副作用同樣為高度 危險卻較少為人所知,本專利核准標誌了本公司SNP-810技術對乙醯胺酚造成的肝腎副 作用預防效果里程碑,為全世界唯一以去除毒性代謝物之高腎安全性乙醯胺酚專利。 六.根據Future Market Insights 2021年市場統計報告指出,全球Acetaminophen (乙醯胺酚)止痛藥市場規模於2020年實際約為91.5億美元,而主要市場如北美佔比約 33.0%、歐洲約26.3%和亞洲(包含東亞和南亞國家)約31.7%。若以每年年均複合增長率 (CAGR)4.1%計算,於2031年全球止痛藥市場規模可達140.7億美元。除本公司SNP-810 (安泰拿疼)外,目前市場上尚無其它類似高肝腎安全性乙醯胺酚止痛藥競爭產品。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
公司代號 | 6652 | 名稱 | 雅祥生醫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9:02:00 |
發言人 | 張婉雅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932-288-356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變更營業處所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雅祥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自民國113年12月9日 起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下: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6.因應措施: 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 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 請親臨或郵寄至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6885 | 名稱 | 全福生技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8:01:08 |
發言人 | 郭美慧 | 發言人職稱 | 營運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6598586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全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於本公司股票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 限公司初次上市掛牌前,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等資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381-6288 |
公司代號 | 6885 | 名稱 | 全福生技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8:01:51 |
發言人 | 郭美慧 | 發言人職稱 | 營運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6598586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 承銷價相關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全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54,710,000元,發行普 通股15,47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10月28日臺證上一字第113002009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計 2,32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計13,151,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 規定及113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全數委由承銷商辦理公 開承銷事宜,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儘先分認之規定。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 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對外公開承銷未募足部份,依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 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 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 均數之七成為上限,訂為每股新台幣30.16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 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 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26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 定以新台幣38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3年11月26日至113年11月28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3年12月04日至113年12月06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3年12月03日至113年12月10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年12月05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3年12月09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3年12月11日至113年12月12日 7.增資基準日:113年12月12日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均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
公司代號 | 6892 | 名稱 | 台寶生醫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2 | 發言時間 | 06:57:39 |
發言人 | 楊鈞堯 | 發言人職稱 | 執行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6956382 |
主旨 | 美國子公司Phibio Therapeutics Inc.新藥TRK-001獲FDA核准 第二期臨床試驗新增本公司為生產場地與同意CMC內容變更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2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2 2.公司名稱:Phibio Therapeutics Inc.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由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持股美國子公司與美國新藥公司TRACT Therapeutics Inc.合作 開發之自體細胞新藥TRK-001為體外擴增之調節型T細胞(Treg),已取得美國FDA二期 臨床試驗許可,申請新增本公司作為TRK-001之二期臨床試驗生產廠地,取得美國FDA 無異議(no comment)核可,可開始進行台灣端的臨床試驗生產。本案於113/8/20已 完成送件申請程序,其中歷經美國FDA兩次通知審查進度延後,但於今日獲得美國FDA 無異議通過CMC審查並同意新增本公司之生產基地為TRK-001臨床二期之生產廠地,延 後取得許可並非任何可歸因於本公司之原因導致。 6.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TregCel(TRK-001) (2)用途:預防活體腎臟移植受贈者排斥反應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二期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向美國FDA提出二期臨床試驗細胞醫療產品生 產場地新增申請。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 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 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 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考量未來市場行銷策略,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暫不 予公開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將於美國及台灣之臨床試驗中心開始進行收案。臨床二期完成時 程將以實際收案時程為準。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將啟動臨床二期試驗,並以台灣之臨床試驗中心優先收案。 依策略聯盟合約約定里程碑支付授權金,並負擔執行臨床試驗之相關支出。 六、市場現況: (一) 此項新穎療法有機會取代免疫抑制劑藥物:根據市調機構 GII 資料顯示, 2020 年全球免疫抑制劑市場規模約 215.8 億美元,預估至 2027 年將超過 511 億美元,年複合成長率 13.4%。 (二) TregCel(TRK-001)已取得美國FDA實體器官移植抗排斥孤兒藥之資格。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
公司代號 | 6982 | 名稱 | 大井泵浦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1:05:45 |
發言人 | 張登溪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2768-0189 |
主旨 | 澄清媒體報導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二十六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經濟日報、中央通訊社、DIGITIMES 2.報導日期:113/11/21 3.報導內容: 「...預計12月中下旬掛牌...」 「預期今年營收及獲利均可創新高...」 「...2025年營收及獲利續拚戰新高...」 「...預計12月中掛牌上櫃...」 「...明年本業營運表現將優於今年。...」 「...預期2025年相關營收規模可成長。...」 「...預計2025年將會開花結果。...」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報導純屬媒體推估,相關訊息應 以本公司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資訊為準,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6987 | 名稱 | 寶晶能源*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21:41:44 |
發言人 | 賴明宗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96-1122 |
主旨 | 本公司受邀參加華南永昌證券舉辦之2024年第四季產業暨企業論壇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三十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2 |
說明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11/22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11/22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0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茹曦酒店(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00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華南永昌證券舉辦之2024年第四季產業暨企業論壇,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財務及業務相關資訊。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s://www.inaenergy.com.tw/ 7.其他應敘明事項: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
公司代號 | 7704 | 名稱 | 明遠精密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5:59:14 |
發言人 | 洪本原 | 發言人職稱 | 總管理處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6565510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股款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機構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明遠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科竹村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凱基商業銀行敦北分行 (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北新竹分行 |
公司代號 | 7704 | 名稱 | 明遠精密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5:59:48 |
發言人 | 洪本原 | 發言人職稱 | 總管理處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6565510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明遠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5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528-8988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7704 | 名稱 | 明遠精密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6:00:09 |
發言人 | 洪本原 | 發言人職稱 | 總管理處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6565510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 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明遠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 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 30,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113年10月14日證櫃審字第113000931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 13%共計390,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87%計2,610,000股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2年11月1日112年 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認購,全數委由推薦 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 條 由原有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優先認購之規定,員工認購不足 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對外公開承銷 認購不足之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 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計新臺幣30,000,000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中華民國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30個 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 平均數七成為上限,訂定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臺幣60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 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 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15倍為上限,故每股 暫定以新臺幣69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之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3/11/26~113/11/28 (2)公開申購期間:113/12/4~113/12/6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12/3~113/12/9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11/29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3/12/9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3/12/10~113/12/11 (7)增資基準日:113/12/12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 普通股股份相同。 |
公司代號 | 7705 | 名稱 | 三商餐飲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5:13:47 |
發言人 | 謝蓓青 | 發言人職稱 | 財會處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503-8111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三商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3/11/26~113/12/02 (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70.88元 (3)公開承銷數量:5,083,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200,000股 (5)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3.93%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14,176,000元 |
公司代號 | 7712 | 名稱 | 博盛半導體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6:20:14 |
發言人 | 彭卓蘭 | 發言人職稱 | 行政管理處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668-2068 |
主旨 | 本公司將於113年11月27日舉辦上櫃前業績發表會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三十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7 |
說明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11/27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11/27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3樓凱悅一廳(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次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將由本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會暨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 (2)為使入場更為順暢,欲參加者請先至https://reurl.cc/Yqxe30填寫報名表。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網址:https://www.potens-semi.com/?action=investor&id=DQY7A5DV9Z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7713 | 名稱 | 威力德生醫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5:08:23 |
發言人 | 羅怡君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7)380-0773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變更營業處所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威力德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變 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下: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6.因應措施: 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 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 郵寄至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7722 | 名稱 | LINEPAY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5:14:23 |
發言人 | 張希雯 | 發言人職稱 | 資深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35187600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每股承銷價格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連加網路商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8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 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11月 5日臺證上一字第1131805045號函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09.68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 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527.37元,惟均價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24倍上限,故 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台幣508元溢價發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
公司代號 | 7736 | 名稱 | 虎山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0:30:59 |
發言人 | 陳愷瓅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496-5566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變更營業處所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虎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變更 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下: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6.因應措施: 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 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 至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7747 | 名稱 | 昕奇雲端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5:08:40 |
發言人 | 黃國峯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87923677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變更營業處所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昕奇雲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 詳列如下: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6.因應措施: 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 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 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 67號地下一樓」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7756 | 名稱 | 多那之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8:10:15 |
發言人 | 林育芳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7) 311-077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11/2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劉健智/多那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沛(人予)/多那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協理/五福 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公司內部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11/2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業經113/11/21董事會通過。 |
公司代號 | 8045 | 名稱 | 達運光電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5:14:06 |
發言人 | 戴國源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22901593 |
主旨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同意達運光電申請延長股票 上市買賣開始期限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達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9月4日函知本公司通過股票上市乙案,惟因本公 司預計股票上市買賣日期113年12月11日已逾上述日期三個月,故依「臺灣證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十二條規定,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申請股票上市買賣開始期限延長三個月,並於113年11月21日取得臺灣證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函覆同意。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2443 | 名稱 | 昶虹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3:32:23 |
發言人 | 葉明 | 發言人職稱 | 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502-0788 |
主旨 | 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來函本公司未補行公告申報 112年度、113年第1季、第2季財務報告及未公告申報113年第3季 財務報告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發生緣由:未依規定期限公告112年度、113年第1季、第2季及113年 第3季財務報告。 3.因應措施:本公司積極另洽會計師盡速完成財報,並申報於 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3年11月21日收到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來函(金管證審字第11303618161號), 說明本公司未依規定 期限補行公告申報112年度、113年第1季、第2季財務報告及未公告 申報113年第3季財務報告,已依法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 並要求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補行公告申報上開財務報告。 |
公司代號 | 4178 | 名稱 | 永笙-KY | ||
序號 | 7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20:08:01 |
發言人 | 李冬陽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兼執行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601-3013 |
主旨 | 代重要子公司StemCyte Inc.(美國永生公司)公告細胞治療新藥 REGENECYTE獲得美國FDA核發生物製劑新藥上市查驗登記(BLA)核准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發生緣由:由StemCyte Inc. (美國永生公司)研發的細胞治療新藥REGENECYTE 通過美國FDA審查核發生物製劑新藥上市查驗登記(BLA)核准, REGENECYTE是以人體臍帶血造血幹細胞製成的異體移植造血幹細胞製劑, 主要用於治療血液與免疫系統缺失相關的疾病,核准適應症包括血癌、血液系統疾病、 免疫缺失、代謝失調等80種疾病,本項細胞新藥原料來自StemCyte Inc.自建的臍帶血庫 3.因應措施:本產品研發與生產過程經過FDA嚴格審查標準, 本公司後續將與醫界進行上市後合作, 也將在未來國際合作區域或國家,提出藥證申請及商業化合作。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公司名稱:StemCyte Inc. (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3)相互持股比例:100% (4)藥品名稱:REGENECYTE (5)用途:治療血癌、血液系統疾病、免疫缺失、代謝失調等80種疾病 (6)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不適用 (7)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通過核准。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 本產品研發與生產過程經過FDA嚴格審查標準,本公司後續將與醫界進行上市後合作, 也將在未來國際合作區域或國家,提出藥證申請及商業化合作。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為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故不予公開揭露。 (8)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不適用。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9)市場現況:根據Maximize Market Research之資料, 2023年臍帶血造血幹細胞市場規模超過66.1億美元。 |
公司代號 | 5868 | 名稱 | 臺灣金控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3:38:34 |
發言人 | 陳姿宇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2349-3503 |
主旨 | 本公司113年11月21日第6屆第15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副總經 理陳姿宇將於114年1月16日屆齡退休。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11月21日第6屆第15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副總經理陳姿宇將於114 年1月16日屆齡退休。 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7792 | 名稱 | 安葆 | ||
序號 | 9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5:21:14 |
發言人 | 陳志復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910-811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選任董事長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六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113/11/21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志復/安葆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復德恩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志復/安葆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113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6.新任生效日期:113/11/21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7792 | 名稱 | 安葆 | ||
序號 | 8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5:19:10 |
發言人 | 陳志復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910-811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六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發生變動日期:113/11/2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陳志復/安葆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盟合原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朱志偉/安葆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新加坡商宗利隆成系統公司代表人劉喚南/安葆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新加坡商宗利隆成系統公司代表人劉喚洋/安葆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張子嵩/安葆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監察人: 雙穎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金玫/安葆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莊慶瑞/安葆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當選人: 法人董事復德恩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志復/安葆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法人董事安琦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子嵩/安葆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法人董事雙穎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光雲/安葆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董事林志忠/華泰商業銀行分行協理 獨立董事當選人: 張建仁/協同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文傑/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潘麗芳/台新藥(股)公司財務長 4.異動原因:113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當選人: 法人董事復德恩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志復):5,544,045股 法人董事安琦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子嵩):5,540,837股 法人董事雙穎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光雲):1,500,001股 董事林志忠:30,000股 獨立董事當選人: 張建仁:0股 李文傑:0股 潘麗芳: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11/08~113/11/07 7.新任生效日期:113/11/21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7792 | 名稱 | 安葆 | ||
序號 | 4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5:21:41 |
發言人 | 陳志復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910-811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設置第一屆審計委員會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由新任獨立董事擔任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張建仁/協同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李文傑/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獨立董事:潘麗芳/台新藥(股)公司財務長 (4)異動原因:本公司選舉獨立董事並依公司章程設置審計委員會 (5)原任期:不適用 (6)新任生效日期:113/11/21 |
公司代號 | 7792 | 名稱 | 安葆 | ||
序號 | 5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5:22:07 |
發言人 | 陳志復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910-811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設置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暨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張建仁/協同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李文傑/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獨立董事:潘麗芳/台新藥(股)公司財務長 (4)異動原因:本公司113/11/21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 (5)原任期:不適用 (6)新任生效日期:113/11/21 (7)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任期相同 |
公司代號 | 7792 | 名稱 | 安葆 | ||
序號 | 6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5:22:43 |
發言人 | 陳志復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910-811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設置第一屆永續發展委員會暨委任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永續發展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陳志復/安葆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陳光雲/安葆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李文傑/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4)異動原因:本公司113/11/21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 (5)原任期:不適用 (6)新任生效日期:113/11/21 (7)本屆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任期相同 |
公司代號 | 7792 | 名稱 | 安葆 | ||
序號 | 7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5:16:28 |
發言人 | 陳志復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910-811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3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重要決議事項一、擬申請股票登錄興櫃案。 重要決議事項二、擬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重要決議事項三、本公司初次上市(櫃)前對外公開承銷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擬提請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討論案。 重要決議事項四、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公司代號 | 7805 | 名稱 | 威聯通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11/21 | 發言時間 | 16:39:32 |
發言人 | 陳怡蓉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6412000 |
主旨 | 本公司召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召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時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南路1段66號 (4)召開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參加者以受元大證券邀請者為主。 (5)召開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簡報內容檔案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 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符合對上市(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二條第一、二、十一、十三、十四、十七及二十七款之情事 | |
第一款 | 上市公司及其負責人、母公司或子公司發生存 款不足之退票及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拒絕往來或其 他喪失債信情事、母公司發生重大股權變動情事; 或上市公司股票依本公司營業細則公告變更交易方法、 停止買賣、終止上市 或回復原狀者。﹝請注意是否符合 本處理程序第11條第1項第1款 重大訊息說明 記者會之規定﹞ Dishonor of a negotiable instrument due to insufficient deposits and notation of settlement subsequent to dishonor of a negotiable instrument ,refusal of a financial institution to honor a transaction, or other loss of credit of a listed company or a responsible person, parent company, or subsidiary thereof, or a material change in shareholding of the parent company;or, after dishonor of a negotiable instrument of a listed company due to insufficient deposits or refusal of a financial institution to honor a transaction of a listed company, any alteration of trading method, suspension of trading, or delisting of the stock thereof, and the status of any application to restore the original conditions.(Applicable to the circumstances set forth in Article 11, paragraph 1, subparagraph 1 of this procedures) | |
第二款 | 上市公司或其負責人因訴訟、非訟、行 政處分、行政爭訟、假扣押、假處分或 強制執行事件,對公司財務或業務有重 大影響者;或公司董事長或經理人違反 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公司法、銀 行法、保險法、票券金融管理法、金融 控股公司法、商業會計法,或因犯貪汙、 瀆職、詐欺、背信、侵占之罪經起訴者。 [請注意是否符合本處理程序第11條第1項第2款 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規定] Any material effect on company finances or business resulting from any litigious or non-litigious matter, administrative disposition, contentious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motion for provisional attachment, provisional injunction, or compulsory execution thereof with respect to a listed company or a responsible person thereof. Chairman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managers of listed company are chared with violating of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 Futures Trading Act, Company Act, The Banking Ac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he Insurance Act, The Act Governing Bills Finance Business,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Act, Business Accounting Act, or committing corruption, malpractice, deception, reneging, and occupation. (Applicable to the circumstances set forth in Article 11, paragraph 1, subparagraph 2 of this procedures) | |
第十一款 | 董事會決議減資、合併、分割、收購、股份交換、 轉換或受讓、解散、增資發行新股、減資及現金增 資基準日、發行公司債、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發 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其他有價證券、私募有 價證券、每股面額變動、參與設立或轉換為金融控 股公司或投資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前開事項有 重大變更者;或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公司之董事會或股東會未於同一日召開、決議或參 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公司嗣後召開之股 東會因故無法召開或任一方否決合併、分割、收購 或股份受讓議案者;或董事會決議合併後於合併案 進行中復為撤銷合併決議者。﹝請注意 是否符合本處理程序第11條第1項第7款 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規定﹞ Resolution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o carry out a capital reduction, merger or consolidation, spin-off, acquisition,share swap, share conversion, or share acquisition, dissolution, issue of new stock for capital increase, the record date of capital reduction or capital Increase, issue of corporate bonds,issue of employee stock option certificates, issue of restricted stocks for employees,issue of other securities, private placement of securities, change in par value per share, participation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or conversion into a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or investment holding company or subsidiary thereof, or where there is any material change in any of the above matters;or failure by companies participating in a merger, consolidation, spin-off, acquisition,or acquisition of shares, to convene on the same day and pass resolutions by their boards of directors or shareholders’meetings, or inability to convene a subsequent shareholders' meeting of a company participating in a merger, consolidation, spin-off, acquisition, or acquisition of share, or veto by either side of the proposal for merger, consolidation, spin-off, acquisition, or acquisition of shares; or resolution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o cancel a merger or consolidation dur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erger or consolidation plan following the initial board resolution in favor of the merger or consolidation. (Applicable to the circumstances set forth in Article 11, paragraph 1, subparagraph 7 of this procedures) | |
第十三款 | 董事會決議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財務預測資訊 不適用或更正或更新前揭財務預測資訊;已公 開完整式財務預測之公司如有下列任一情事之 差異變動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影響金額達新台 幣三千萬元及實收資本額千分之五者: (一)年度終了 後一個月內公告申報之自行結算綜合損益與最 近一次公告申報之綜合損益預測數差異情形; (二)公告申報年度財務報告之綜合損益實際數 與預測數差異情形; (三)公告申報年度財務報 告之綜合損益實際數與年度終了後一個月內公 告申報之自行結算綜合損益差異情形。無面額 或每股面額非屬新台幣十元之公司,有關前開 實收資本額千分之五之計算應以淨值千分之二 點五替代之。 A resolution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o publish financial forecast information, the inapplicability of such financial forecast information, or the correction or updating of such financial forecast information, or, in the case of a company that has published complete financial forecasts, when the difference in any of the following reaches 20 percent or greater, and the sum involved reaches NT$30 million and 0.5 percent of paid-in capital: 1.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self-assessed (unaudited) comprehensive income as publicly disclosed and filed within 1 month after the close of the fiscal year and the forecasted comprehensive income as most recently publicly disclosed and filed. 2.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actual comprehensive income stated in the publicly disclosed and filed annual financial report and the forecasted comprehensive income. 3.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actual comprehensive income stated in the publicly disclosed and filed annual financial report and the self-assessed (unaudited) comprehensive income as publicly disclosed and filed within 1 month after the close of the fiscal year. In the case of a company whose shares have no par value or a par value other than NT$10 per share, for the calculation of the aforesaid 0.5 percent of paid-in capital under the forepart of this paragraph, 0.25 percent of net worth shall be substituted. | |
第十四款 | 董事會決議發放或撥放股利或股利分派經董事 會或股東會決議有所變動,或決議股利配發基 準日,或除息公告後變更現金股利發放日或逾 現金股利發放日仍未發放者。 Resolution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o distribute or not to distribute dividends or a change in dividend distributions by a resolution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r a shareholders’ meeting, or resolution of a record date for distribution of dividends, or change in payment date of cash dividend after public disclosure of the ex-dividend date has been filed, or failure to pay cash dividends on schedule. | |
第十七款 | 董事會決議或接獲召集權人通知股東常會或 股東臨時會之召開日期、召開方式、召集事由 及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之日期。 Resolution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r informed by the party with the right for convening a shareholders' meeting or special shareholders' meeting, the date, the means, the cause or subjects of such a meeting, or the dates of suspension of changes to entries in the shareholders' roster. | |
第二十七款 | 上市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其協商結果 確定時。 ﹝請注意是否符合本處理程序第11條第1項 第11款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規定﹞ Finalization of negotiation results of a negotiation meeting called between the listed company and a creditor bank. (Applicable to the circumstances set forth in Article 11, paragraph 1, subparagraph 11 of this procedures) | |
* | 未上市(櫃)之公開發行公司有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七條之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