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代號 | 1702 | 名稱 | 南僑 |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7:08:05 |
| 發言人 | 李勘文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6619-3688 |
| 主旨 | 代子公司重慶僑興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盈餘分配 |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人民幣3千萬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事實發生日係為重慶僑興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日 | ||||
| 公司代號 | 1808 | 名稱 | 潤隆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5:20:21 |
| 發言人 | 林暐鈞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8501-5696 |
|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一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2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潤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新台幣壹拾伍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五年期。 8.發行利率:固定年利率1.88%。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口分行。 16.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無。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 ||||
| 公司代號 | 1809 | 名稱 | 中釉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4:01:27 |
| 發言人 | 張惠純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主管 | 發言人電話 | (03)582-4128 |
| 主旨 | 代重要子公司C.G.C.DEVELOPMENT LTD.公告辦理減資 |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2 2.減資緣由:投資規模縮減 3.減資金額:美金450萬元 4.消除股份:不適用 5.減資比率:17.37% 6.減資後股本:美金2,140萬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4/12/26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公司代號 | 2236 | 名稱 | 百達-KY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6:19:10 |
| 發言人 | 黃泓杰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65)6257-8122 |
| 主旨 | 代重要子公司BIGL ASIA PTE. LTD. 公告發放股利決議 |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BIGL ASIA PTE. LTD. 發放現金股利 SGD 4,000,000。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公司代號 | 2352 | 名稱 | 佳世達 |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8:08:20 |
| 發言人 | 洪秋金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3-3598800#3202 |
| 主旨 | 代重要子公司蘇州佳世達電通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人民幣45,316,752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公司代號 | 2547 | 名稱 | 日勝生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8:47:49 |
| 發言人 | 陳婷婷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7733-8888 |
| 主旨 | 代子公司鼎勝綠能科技(股)公司及立疆開發(股)公司公告簡易合併 |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4/12/22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存續公司:鼎勝綠能科技(股)公司(下稱「鼎勝」) 消滅公司:立疆開發(股)公司 (下稱「立疆」)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存續公司:鼎勝 消滅公司:立疆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鼎勝及立疆皆係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為提升集團整體營運效益而合併, 故不影響本公司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1)為促進企業整合,提升集團整體營運效益。 (2)鼎勝以新發行普通股39,297仟股為對價,吸收合併立疆所有之普通股40,000仟股。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降低管理成本並提高營運績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並無影響。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鼎勝以新發行普通股39,297仟股為對價,吸收合併立疆所有已發行之普通股40,000仟股。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雙方約定以立疆每1.0178894股普通股換發鼎勝普通股1股。 (2)計算依據:依雙方114年10月31日自結報表為基礎計算。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 本合併案之合併基準日暫訂為114年12月31日, 若有異動,授權雙方董事長另行協議訂定。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合併基準日後,消滅公司之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概由存續公司依法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1)立疆主要業務為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2)鼎勝主要業務為環保工程專業營造及能源技術服務業。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無。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無。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 ||||
| 公司代號 | 2891 | 名稱 | 中信金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7:51:39 |
| 發言人 | 高麗雪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3327-7777 |
| 主旨 | 子公司中信銀公告香港分行發行美元計價股權連結 固定收益型結構型債券共2筆 |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第1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12個月期美元計價 提前出場一籃子股權連結固定收益型結構型債券(無保證機構)(無擔保)(不保本) 第2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7個月期美元計價 提前出場一籃子股權連結固定收益型結構型債券(無保證機構)(無擔保)(不保本)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 第1筆:美元2,560,000元整 第2筆:美元300,000元整 5.每張面額:美元10,000元 6.發行價格:於發行日按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 第1筆:12個月, 第2筆:7個月, 惟債券條件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 8.發行利率: 第1筆:固定年利率19.96% 第2筆:固定年利率17.36%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支應本行香港分行業務需求並充實流動性 11.承銷方式:無 12.公司債受託人:無 13.承銷或代銷機構:無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16.簽證機構:無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中信銀香港分行有權於約定事件發生時,提前贖回本債券。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第1筆:ISIN:XS3255592258 第2筆:ISIN:XS3257019946 | ||||
| 公司代號 | 3702 | 名稱 | 大聯大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7:27:25 |
| 發言人 | 袁興文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 | 發言人電話 | (02)2191-0068#85268 |
| 主旨 | 代子公司-詮鼎科技(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114年第三季股利 分派情形 |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不配發114年第三季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公司代號 | 3711 | 名稱 | 日月光投控 |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8:02:58 |
| 發言人 | 吳田玉 | 發言人職稱 | 營運長 | 發言人電話 | 02-66365678 |
| 主旨 | 代子公司HUNTINGTON HOLDINGS INTERNATIONAL CO. LTD.公告 與子公司進行簡易合併 |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4/12/22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存續公司:HUNTINGTON HOLDINGS INTERNATIONAL CO. LTD. 消滅公司:UNITECH HOLDINGS INTERNATIONAL CO. LTD.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UNITECH HOLDINGS INTERNATIONAL CO. LTD.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UNITECH HOLDINGS INTERNATIONAL CO. LTD.為HUNTINGTON HOLDINGS INTERNATIONAL CO. LTD.百分百持有之子公司,為優化股權架構進行合併,此交易並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不適用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集團投資架構優化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基準日預計為民國115年1月1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合併後,消滅公司之資產、負債等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存續公司依法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存續公司:HUNTINGTON HOLDINGS INTERNATIONAL CO. LTD. 主要營業項目:投資控股公司 實收資本額:美金 255,856,840.00元 消滅公司:UNITECH HOLDINGS INTERNATIONAL CO. LTD. 主要營業項目:投資控股公司 實收資本額:美金 3,000,000.00元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不適用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無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 ||||
| 公司代號 | 4104 | 名稱 | 佳醫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6:42:58 |
| 發言人 | 張明正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22251888#8883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4/12/22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4/12/22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68,000,000元,發行總股數:16,8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 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辦理。授權董事長於訂價基準日與證券承銷 商議定之。 10.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總額15%,計2,520,000股由 本公司員工認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提撥增資發行新股總額75%,計12,60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 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得認購73.44050144股(按本公司114年12月22日實 際流通在外股數171,567,456股計算後,每仟股得認購),嗣後若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因 本公司庫藏股轉讓等因素影響得認購股數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調整之 。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交法第28-1條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總額10%,計1,680,000 股辦理公開申購。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 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5/01/14 17.最後過戶日:115/01/09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1/10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1/14 20.股款繳納期間:115/01/19~115/01/23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6,8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14年12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7159號函申報生效。 (2)未盡事宜或以上日期或期限如因法令或客觀環境而需變更,委由董事長全權處理。 | ||||
| 公司代號 | 7780 | 名稱 | 大研生醫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7:51:30 |
| 發言人 | 林東慶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3651380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股票面額變更之換發股票基準日 |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2 2.原每股面額(元)及已發行總股數: 原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原已發行總股數為81,002,417股 3.新每股面額(元)及預計總股數: 變更後每股面額新台幣1元變更後發行總股數810,024,170股 4.換發股票時程(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5年1月8日 5.換發股票時程(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民國115年1月9日至115年1月17日 6.換發股票時程(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5年1月12日 7.換發股票時程(4)舊股票停止過戶起始日期:民國115年1月13日 8.換發股票時程(5)舊股票停止過戶截止日期:民國115年1月17日 9.換發股票時程(6)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5年1月17日 10.換發股票時程(7)有價證券換發日:民國115年1月19日 11.換發股票時程(8)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民國115年1月19日 12.換發股票時程(9)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民國115年1月19日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係辦理變更股票面額,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1元, 本次股票面額變更之換股作業計畫業經經濟部登記及臺灣證券交易所核 准在案。 (2)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市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 為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十分之一,請投資人注意。 (3)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 ,建議投資人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 作為投資分析指標參考。 | ||||
| 公司代號 | 1580 | 名稱 | 新麥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5:12:53 |
| 發言人 | 蕭淑娟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2981148 |
| 主旨 | 代子公司新麥機械(中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 202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 |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七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2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4/12/22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無錫市錫山經濟開發區友誼北路312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豁免202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會提前通知案。 (2)新麥機械(中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公司代號 | 3666 | 名稱 | 光耀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9:57:02 |
| 發言人 | 何秉海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5776686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事宜 |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七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2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5/02/10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藝文一街86號1樓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辦理私募股通股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取得不動產案 (2):通過本公司擬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 7.臨時動議: 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1/12 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2/1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請逕登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服務」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 | ||||
| 公司代號 | 6739 | 名稱 | 竹陞科技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7:00:10 |
| 發言人 | 劉冠君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5541777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 |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2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不適用。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8.發行價格:每股認購價格為新台幣11.60元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07,000股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目的為吸引及留住公司所需人才。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114年12月22日,
並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2)變更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33,682,500元,計23,368,250股。 | ||||
| 公司代號 | 1623 | 名稱 | 大東電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5:40:44 |
| 發言人 | 蘇云睿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3-4818138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將於114年12月29日召開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三十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9 |
| 說明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12/29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12/29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3F凱悅廳一區(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公司依「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規定」,於上市前辦理股票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2)本次業績發表會將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公司治理及企業社會責任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暨上市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 ||||
| 公司代號 | 4724 | 名稱 | 宣捷幹細胞 | ||
| 序號 | 4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21:59:09 |
| 發言人 | 蔡建芳 | 發言人職稱 | 副董事長 | 發言人電話 | 02-89787777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建議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三十六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日期:114/12/22 2.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召開日期:114/12/22 3.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 董事會考量會務量較以往多,除利益迴避獨立董事外,經其餘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略為提高薪資報酬委員會建議之獨立董事薪資報酬。 4.薪酬委員會建議之薪資報酬: 獨立董事115年薪資報酬依去年發放標準建議。 5.差異情形及原因:如上述第3項所述。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公司代號 | 6467 | 名稱 | 泰合 |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7:14:44 |
| 發言人 | 李世仁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暨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6598515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2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27,5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2,275,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27,5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員工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114年12月23日,並依法令規定
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2)增資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23,556,15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已
發行股份總數為52,355,615股。 | ||||
| 公司代號 | 6467 | 名稱 | 泰合 |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7:09:56 |
| 發言人 | 李世仁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暨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6598515 |
| 主旨 | 本公司受邀參加元大證券舉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三十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3 |
| 說明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12/23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12/23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說會。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公告本公司114年12月23日受邀參加元大證券舉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營運進展及TAH3311原廠藥(Eliquis)之美國市場概況。(2)本次法說會採線上報名,有意參加者請至以下網址報名https://www.yuanta.com.tw/prod/icevent/icevent?id=1ea1fb05-25b1-4e9d-abc1-ba705e99df10。 5.其他應敘明事項:法說會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 ||||
| 公司代號 | 6473 | 名稱 | 美賣*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20:48:40 |
| 發言人 | 馮世文 | 發言人職稱 | 資深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9126473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改派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六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發生變動日期:114/12/22 2.法人名稱:台灣外泌體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陳振興 4.舊任者簡歷: 衡昱電商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 台灣外泌體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 5.新任者姓名:楊茗毅 6.新任者簡歷:台灣外泌體股份有限公司法務暨行政部部長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3年10月9日至116年10月8日 9.新任生效日期:114/12/2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4/12/22接到法人董事代表改派書,並自114/12/23生效。 | ||||
| 公司代號 | 6705 | 名稱 | 振躍精密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5:23:05 |
| 發言人 | 章振國 | 發言人職稱 | 財會主管 | 發言人電話 | 22677700#8801 |
| 主旨 | 112年01月至113年12月當期及累計營收更正申報 (更正前次重訊內容誤植金額及補充資訊)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16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16 2.公司名稱:振躍精密滑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之收入認列時點為對產品之控制移轉予客戶且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國外銷售針對FOB(Free on Board起運點交貨)交易條件之客戶,因過往實務上 報關日至裝船日時間差較短(依航線約3~7天),本公司過往帳務處理係以報關日 作為收入認列基準,因此有收入認列時點不等於實際裝船日之情況。每月因上述 時間差所產生認列收入之影響數,本公司與會計師討論後,因每期遞延認列金額 差異不大,且未達本公司財務報表調整之重大性標準,故以往會計年度並未調整 入帳。惟因疫情導致港口壅塞、報關流程及實務認定依據等影響,本公司依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規定,於113年起 積極檢視報關日與裝船日之差異是否存有跨期間議題,及與客戶約定產品銷售之 履約義務完成時點,據以調整收入認列歸屬期間,並更正當期及累計營收金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112年01月至113年12月當期營收及累計營收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2年01月當期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6,781仟元 112年06月當期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5,526仟元 112年07月當期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2,225仟元 112年12月當期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30,920仟元 113年01月當期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8,412仟元 113年06月當期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33,908仟元 113年07月當期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9,428仟元 113年12月當期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36,275仟元 112年01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6,781仟元 112年02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34,841仟元 112年03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57,690仟元 112年04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76,268仟元 112年05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94,314仟元 112年06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19,840仟元 112年07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42,065仟元 112年08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68,985仟元 112年09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95,979仟元 112年10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28,182仟元 112年11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64,563仟元 112年12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95,483仟元 113年01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8,412仟元 113年02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48,217仟元 113年03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80,247仟元 113年04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05,469仟元 113年05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40,116仟元 113年06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74,024仟元 113年07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04,309仟元 113年08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37,432仟元 113年09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67,006仟元 113年10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310,421仟元 113年11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345,640仟元 113年12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381,915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2年01月當期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7,442仟元 112年06月當期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8,424仟元 112年07月當期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9,327仟元 112年12月當期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4,332仟元 113年01月當期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35,555仟元 113年06月當期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30,165仟元 113年07月當期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34,028仟元 113年12月當期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36,275仟元 112年01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7,442仟元 112年02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45,502仟元 112年03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68,351仟元 112年04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86,929仟元 112年05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04,975仟元 112年06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23,399仟元 112年07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52,726仟元 112年08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79,646仟元 112年09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06,640仟元 112年10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38,843仟元 112年11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75,224仟元 112年12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99,556仟元 113年01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35,555仟元 113年02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55,360仟元 113年03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87,390仟元 113年04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12,612仟元 113年05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47,259仟元 113年06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177,424仟元 113年07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11,452仟元 113年08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44,575仟元 113年09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274,149仟元 113年10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317,564仟元 113年11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352,783仟元 113年12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389,058仟元 9.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後重新上傳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公司代號 | 6707 | 名稱 | 富基電通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7:37:12 |
| 發言人 | 林品杰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特助 | 發言人電話 | 02-27888099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4年11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表之負債比率、流動 比率及速動比率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10101554號函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4/11
4.自結流動比率:119.06%
5.自結速動比率:92.58%
6.自結負債比率:82.63%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合併財務報表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
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公司代號 | 6850 | 名稱 | 光鼎生技 |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20:35:01 |
| 發言人 | 柳雲(峰) | 發言人職稱 | 事業發展處處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218-8726 |
| 主旨 | 代重要子公司光鼎生物科技(江蘇)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 現金增資及轉增資浙江光鼎生物有限公司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適用 4.每股面額:不適用 5.發行總金額:人民幣580萬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不適用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未來業務發展及充實營運資金所需。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另計畫對100%轉投資公司浙江光鼎生物有限公司增資人民幣300萬元 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增資事宜。 | ||||
| 公司代號 | 6850 | 名稱 | 光鼎生技 | ||
| 序號 | 4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20:35:23 |
| 發言人 | 柳雲(峰) | 發言人職稱 | 事業發展處處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218-8726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子公司光鼎生物科技(江蘇) 有限公司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公司名稱:光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應業務發展所需,本公司計畫增資子公司光鼎生物科技(江蘇)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該公司),本公司持有該公司58%股權,預計投資金額為人民幣336.4萬元 (約美金48萬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增資事宜。 | ||||
| 公司代號 | 6883 | 名稱 | 微電能源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8:33:05 |
| 發言人 | 陳心希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3)6586456-1215 |
| 主旨 | 公告修正本公司與廷捷電力(股)公司太陽光電發電系統 建置工程合約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八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廷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直接持有10%股權之子公司。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12/22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廷捷電力(股)公司原委託本公司建置太陽能光電系統,工程總價約新台幣89.36億,
已於民國111年03月31日簽訂合約;後因產業環境及相關法規變更,雙方協議下修專案
規模並調整合約金額至新台幣約63.88億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係依目前產業現況調整太陽能發電設備總裝置容量MW,
尚無重大影響。
10.具體目的:依產業環境及配合客戶端需求作調整。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
| 公司代號 | 6883 | 名稱 | 微電能源 |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20:17:10 |
| 發言人 | 陳心希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3)6586456-1215 |
| 主旨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二十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東迪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16,27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8,933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本公司對其應收帳款,已逾正常授信期限,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認定為資金貸與性質。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2,51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8.54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14年第二季合併報表 | ||||
| 公司代號 | 6883 | 名稱 | 微電能源 |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20:17:41 |
| 發言人 | 陳心希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3)6586456-1215 |
| 主旨 | 【代子公司公告】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二十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微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17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有短期融通資金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74,0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4.35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14年第二季合併報表 | ||||
| 公司代號 | 6883 | 名稱 | 微電能源 | ||
| 序號 | 5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21:13:27 |
| 發言人 | 陳心希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3)6586456-1215 |
| 主旨 | 更正公告【代子公司公告】瓦力電能股份有限公司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二十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微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17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有短期融通資金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74,0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4.35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14年第二季合併報表 (2)更正公告主旨:更改貸與公司之名稱由本公司改為瓦力電能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代號 | 6883 | 名稱 | 微電能源 | ||
| 序號 | 4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20:18:17 |
| 發言人 | 陳心希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3)6586456-1215 |
| 主旨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三款規定辦理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二十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東迪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且有業務往來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16,27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99,745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9,188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8,933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本公司對其應收帳款,已逾正常授信期限,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認定為資金貸與性質。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3,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448 5.計息方式: 不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辦理 (2)日期: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辦理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2,51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8.5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14年第二季合併報表 | ||||
| 公司代號 | 6898 | 名稱 | 程曦資訊 |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9:34:05 |
| 發言人 | 黃士軍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暨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7706-6188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辭任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六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發生變動日期:114/12/22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法人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辭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4/06/13~117/06/12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114年12月22日接獲法人董事辭 任通知,辭職生效日為114年12月22日。 | ||||
| 公司代號 | 6946 | 名稱 | 三地能源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6:03:57 |
| 發言人 | 趙家緯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7)225-1500 |
| 主旨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十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三地怪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向金融機構申請履約保函提供背書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240,880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5,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5,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向金融機構申請履約保函提供背書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4,893,324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603,79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110.47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 ||||
| 公司代號 | 6973 | 名稱 | 永立榮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7:52:40 |
| 發言人 | 黃效民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技術長 | 發言人電話 | 2697-5599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正11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03/24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9月15日來函辦理,修正本公司114年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發行辦法部份條文,並於114年12月22日董事會追認通過。
(2)修訂前條文:
第三條、員工資格條件及獲配數量
一、員工資格條件
1.略。
2.得依本辦法獲配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方式及數量,將參酌
績效表現、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要之條件等因素擬定
分配標準,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由董事長核訂
後,提報董事會決議,惟獲配名單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薪資報
酬委員會審議後送呈董事會決議,非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審計
委員會審議後呈報董事會決議。
二、得獲配之股數(略)
(3)修訂後條文:
第三條、員工資格條件及獲配數量
一、員工資格條件
1.略。
2.得依本辦法獲配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方式及數量,將參酌
績效表現、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要之條件等因素擬定
分配標準,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由董事長核訂
後,提報董事會決議,惟獲配名單具經理人、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
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送呈董事會決議,非具經理人、非具
董事身分之員工,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審議後呈報董事會決議。
二、得獲配之股數(略)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公司代號 | 6973 | 名稱 | 永立榮 |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7:53:10 |
| 發言人 | 黃效民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技術長 | 發言人電話 | 2697-5599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基準日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公司名稱:永立榮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4年6月10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8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為新台幣18,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114年9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800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於114年12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第一次發行
1,253,000股,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0元,增資基準日訂於115年2月27日。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發放日期及其他未盡事宜,或增資基準日嗣後如因實際作
業需要而需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
| 公司代號 | 7689 | 名稱 | 大鵬科CLMX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3:18:50 |
| 發言人 | 黃羨淇 | 發言人職稱 | 業務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940001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新設置公司治理主管任命案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12/2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陸秀芳 協理/大鵬科技(股)財務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任命。 7.生效日期:115/01/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4年12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新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
| 公司代號 | 7689 | 名稱 | 大鵬科CLMX |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3:19:10 |
| 發言人 | 黃羨淇 | 發言人職稱 | 業務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940001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財務主管異動案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12/2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陸秀芳 協理/大鵬科技(股)財務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安娟 資深經理/大鵬科技(股)會計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原財務主管轉任公司治理主管。 7.生效日期:115/01/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4年12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原財務主管陸秀芳協理轉任 公司治理主管,財務主管由會計主管李安娟資深經理兼任,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
| 公司代號 | 7689 | 名稱 | 大鵬科CLMX |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3:19:49 |
| 發言人 | 黃羨淇 | 發言人職稱 | 業務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940001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二十二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 張再發/總經理。 (2) 許麗美/管理處資深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 振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2) 振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與本案有利害關係之董事已說明其 自身利害關係重要內容並予迴避,由代理主席徵詢其餘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振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之公司,本次投資金額占本 公司實收資本額之2.51%。 | ||||
| 公司代號 | 7689 | 名稱 | 大鵬科CLMX | ||
| 序號 | 4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3:20:04 |
| 發言人 | 黃羨淇 | 發言人職稱 | 業務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940001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對關係人之捐贈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捐贈緣由: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實踐公益理念及回饋社會。 3.捐贈金額:新台幣200萬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公司代號 | 7729 | 名稱 | 仲恩生醫 |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8:32:09 |
| 發言人 | 柯景懷 | 發言人職稱 | 資深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 2627-9216 |
| 主旨 | 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114年度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 及相關事宜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一).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二).已洽定應募人:
公司名稱/姓名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無
(三).法人應募人之股東持股比例佔前十名之股東與本公司之關係:
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十名之股東與本公司之關係:
股東名稱(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1). 愛斯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2.04%) 無
代表人:張家瑜 無
(2). 和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2.04%) 無
代表人:張家瑜 無
(3). 誼澤股份有限公司(11.72%) 無
代表人:蔡正弘 無
(4). 和強股份有限公司(8.83%) 無
代表人:蔡正弘 無
(5). 蔡正弘(8.17%) 無
(6). 英屬百慕達群島商施林有限公司(4.27%) 無
代表人:張家瑜 無
(7). 林淑芬(3.98%) 無
(8). 呂江泉(2.74%) 無
(9). 蔡孟鈞(1.07%) 無
(10).蔡孟哲(1.07%) 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普通股6,206,897股。
5.得私募額度:
本公司114年10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發行不超過10,000,000股普通股,
由114年12月12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於股東臨時會決議之日起一年
內分一次至二次辦理,本次辦理私募股數6,206,897股,
預計募集私募金額為新台幣180,000,013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係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
平均數或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
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
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此前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
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如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其發行價格擬不低於參
考價格之六成且不低於最近期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為訂價依據。
(1).本次私募價格依據114年12月12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之定價原則訂定。
(2).本公司以114年12月22日為定價基準日。
(3).本次應募人為策略性投資人,私募每股發行價格定為新台幣29元,符合不低
於參考價格之六成且不低於最近期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為訂價依據之規定。
(4).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發行價格之訂定係依據現行法令規定辦理之,故其價格
之訂定應有其合理性。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健全財務結構或支應研發臨床業務擴展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且私募普通股
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公司與特定人之長期合作關係,故採用私募方式辦理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4/12/22
11.參考價格:新台幣42.84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29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後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8規定之情事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滿三年後,擬授權董事會依證交法
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股票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除其轉讓需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8規定辦理外,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股款繳納期間:114年12月23日至115年01月05日。
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115年01月12日。
(2).前述繳款作業暨增資基準日擬授權董事長得視洽特定人情況或因客觀因素變動
重新訂定之。
(3).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
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並代表本公司
簽署相關之契約與文件及相關事宜。 | ||||
| 公司代號 | 7781 | 名稱 | 昕力資* |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6:22:00 |
| 發言人 | 葉怡蘭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6580508 |
| 主旨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二十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Alpaca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3,79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5,12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7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82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 (1)公司名稱:TPIsoftware Company Limite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3,79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9,42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1,4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82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2,63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1,955 5.計息方式: 年利率3%(固定),還本時一次付息 6.還款之: (1)條件: 依借款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借款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1,64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1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上述第5點: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分別如下: TPIsoftware Company Limited:新台幣 61,127仟元 Alpaca Vietnam Company Limited:新台幣 31,511仟元 2. 上述第6點: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分別如下: TPIsoftware Company Limited:新台幣 -57,341仟元 Alpaca Vietnam Company Limited:新台幣 5,386仟元 | ||||
| 公司代號 | 7781 | 名稱 | 昕力資*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6:20:29 |
| 發言人 | 葉怡蘭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6580508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庫藏股轉讓員工認股基準日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公司名稱:昕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庫藏股轉讓員工並訂定認股基準日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114年第1次買回之庫藏股計16,023,000股,擬於本次轉讓3,409,000股 予員工。 (2)員工認股基準日訂為114年12月22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
| 公司代號 | 7790 | 名稱 | 思必瑞特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6:45:45 |
| 發言人 | 游蕙瑛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697-2122 |
|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取得不動產案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公司名稱:思必瑞特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因應營業發展需求,基於長遠營運考量, 擬購置不動產以作為長期研發及生產之用。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
| 公司代號 | 7795 | 名稱 | 長廣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5:46:13 |
| 發言人 | 吳志軒 | 發言人職稱 | 副理 | 發言人電話 | 077879007-1251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 存儲價款機構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公司名稱:長廣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 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訂約日期:114/12/22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元大商業銀行高雄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世貿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臺灣銀行前鎮分行 | ||||
| 公司代號 | 7811 | 名稱 | 民盛 |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8:42:55 |
| 發言人 | 高文茂 | 發言人職稱 | 運營資深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8797-8668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5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及公開承銷之 方式授權董事長考量當時巿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00,000股至432,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2,568,000股至2,70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14.4%之股份, 計300,000股-432,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2,568,000股-2,7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 第28條之1及本公司114年6月24日股東常會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委託 證券承銷商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優先分認規定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 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權利 及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所訂發行條件等相關內容、發行價格、實際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 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 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予以修正變更時暨本案 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主管機關核准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訂定增資基準 日之相關事宜 | ||||
| 公司代號 | 7818 | 名稱 | 溢泰實業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7:02:57 |
| 發言人 | 林于鈞 | 發言人職稱 | 集團執行長 | 發言人電話 | 08-7524736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市掛牌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18,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530,0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85元,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情況 ,並依相關法令與主辦券商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7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15,30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5%計2,700,000股由員工認購, 剩餘85%計15,3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 本公司114年3月27日臨時股東會之決議,原股東放棄認購, 全數委由推薦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 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承銷商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 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定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 承銷方式、計畫項目、募集資金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規定或基於 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條件有所變更或修正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 ||||
| 公司代號 | 7836 | 名稱 | 智生活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3 | 發言時間 | 07:00:03 |
| 發言人 | 林明海 | 發言人職稱 | 創新長 | 發言人電話 | (04)22974508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今網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智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期間:114年10月17日至115年01月16日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0/17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10月17日 2.公司名稱:智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今網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10月17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府授經登字第1140765112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9月23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今網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智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今網智慧 (7)變更後公司簡稱:智生活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碼未變動,仍為「7836」,本公司簡稱變更為「智生活」。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後為「SmaDay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事實發生日依民國114年10月17日本公司取得台中市政府核准函為基準。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 ||||
| 公司代號 | 7849 | 名稱 | 旭誼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7:16:22 |
| 發言人 | 林君彥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35508638#201 |
| 主旨 | 法人董事指派代表人出席114/12/22董事會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六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發生變動日期:114/12/22 2.法人名稱:智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無 4.舊任者簡歷:無 5.新任者姓名:施宣輝 6.新任者簡歷:智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指派代表人出席董事會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不適用 9.新任生效日期:114/12/2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法人董事指派代表人參加114/12/22董事會行使有關董事之職權, 董事會結束後即卸任其指派代表人身份 | ||||
| 公司代號 | 7849 | 名稱 | 旭誼 |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7:18:21 |
| 發言人 | 林君彥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35508638#201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十一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12/2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林君彥/旭誼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長暨公司治理主管/旭誼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12/22 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14年12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 ||||
| 公司代號 | 7849 | 名稱 | 旭誼 |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7:17:30 |
| 發言人 | 林君彥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35508638#201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本公司登記地址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四十四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公司名稱:旭誼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本公司登記地址 變更前地址:新竹縣竹北市自強南路8號7樓之7 變更後地址:新竹縣竹北市自強南路8號10樓之3 6.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遷址變更登記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
| 公司代號 | 6479 | 名稱 | 瑞寶基因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09:07:51 |
| 發言人 | 江輝邦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793-2899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現金增資基準日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7,5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35元,
實收股款總額為新台幣262,5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4年12月22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 ||||
| 公司代號 | 6699 | 名稱 | 奇邑 |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7:44:07 |
| 發言人 | 范正達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657-4198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股票停止公開發行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已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金管證發字第1140367625號,
同意本公司股票停止公開發行。
本公司經營團隊為維護股東權益,羅森洲董事長已提出承諾書,以現金每股
新台幣36元為對價,向有意出售本公司股份之股東,就符合條件之本公司股
份提出購買之要約,本公司擬於115年01月05日寄發”股東出售股票意願調查
書”,有意出售股票之股東,請填寫”股東出售股票意願回傳聯”,並於115年
01月25日前寄回本公司完成登記(地址: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2樓之2)
,以利後續作業。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公司代號 | 6813 | 名稱 | 富動科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3:12:30 |
| 發言人 | 陳正育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324-5686 |
| 主旨 | 本公司114年第二次現金增資延長特定人繳款期 業經金管會同意備查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4年8月13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萬股案,授權董事
長全權處理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4年9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7734號函申報生效。
(2)本公司114年第二次現金增資案,為使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考量近期市場客觀
環境變化及給予特定人充裕作業時間,本公司經114年12月16日董事長同意延長特定
人繳款期限至115年3月13日,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限外,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限
及現金增資發行條件等均維持不變。本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2月18日金
管證發字第1140368288號函同意備查。
3.因應措施:
為確保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認股人之權益,對已繳股款之投資人特訂相關補償方案:
1.適用對象: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2.申請期間:自本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至115年1月15日止。
3.申請方式:於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認股人,
如已無認購意願者,請填具「認股撤回暨股款退回申請書」,檢附認股繳款書
存查聯影本加蓋股東原留印鑑並附上存摺帳號影本,於申請期間截止日前,
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本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一樓),逾期未送(寄)
達或上列文件未齊全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4.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1)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特定人,如已無認購意願
者,或因故未能募資完成時,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註1)
/365】
註1:利率係以114年12月31日之臺灣銀行一年至未滿二年定期存款牌告之固定利率
計算。
註2:實際退款日訂為115年1月30日。
(2)若申請展延114年第二次現金增資案特定人繳款期限後,仍未能募集資金完成,將
逕行辦理退還股款,本公司將退還原股東、員工或特定人等認股人所繳納之股款並加
計利息。計算方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註1)
/365】
註1:利率係以臺灣銀行114年12月31日公告之一年至未滿二年定期存款之固定利率
計算。
註2:實際退款日訂為115年3月31日。
(3)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或特定人等認股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
公司董事長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購。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起以掛號郵寄支票
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並給付自繳款日起至退款日應加計之利息。
5.承諾書
富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動)114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5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9月
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7734號申報生效在案。
考量現行市場投資人接受度、未來市場發展狀況、公司整體利益及股東與投資人最大
權益,富動董事長於114年12月16日決議展延繳款期間;富動將依董事會授權及董事長
核決內容,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辦相關事宜。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
影響原股東或員工權益。若原股東及員工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
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 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承諾書人:富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黃士恭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6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業於114年12月22日收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核備函。 | ||||
| 公司代號 | 7745 | 名稱 | 紅陽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8:28:11 |
| 發言人 | 黃懸德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502-1869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受邀參加第一金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第一金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年12月29日(星期一)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點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松壽路2號(台北君悅酒店 君寓二廳) (4)召開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與未來展望。 (5)召開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簡報檔至遲於召開當日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公司代號 | 7793 | 名稱 | 上峰 |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6:29:14 |
| 發言人 | 鄭弘屏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6663150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三次股東臨時會補選獨立董事一席當選名單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六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發生變動日期:114/12/22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 呂泳翔 簡歷:定亞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聯豪科創(股)公司董事 4.異動原因:114年第三次股東臨時會補選獨立董事一席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4/10/08~117/10/07 7.新任生效日期:114/12/22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獨立董事不得少於三人,故於 114/12/22舉行股東臨時會補選獨立董事一席,當選人為呂泳翔先生,本公司 目前獨立董事為三人。 | ||||
| 公司代號 | 7793 | 名稱 | 上峰 |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4/12/22 | 發言時間 | 16:31:25 |
| 發言人 | 鄭弘屏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6663150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三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
| 符合條款 | 第七條第 | 九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22 |
|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14/12/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呂泳翔 獨立董事 (2)陳家俊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呂泳翔 聯豪科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1)呂泳翔 晶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1)呂泳翔 創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1)呂泳翔 鑀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1)呂泳翔 禾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1)呂泳翔 台灣學聯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1)呂泳翔 立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2)陳家俊 向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12/22~117/10/07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14年第三次股東臨時會 投票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 | 符合對上市(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二條第一、二、十一、十三、十四、十七及二十七款之情事 | |
| 第一款 | 上市公司及其負責人、母公司或子公司發生存 款不足之退票及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拒絕往來或其 他喪失債信情事、母公司發生重大股權變動情事; 或上市公司股票依本公司營業細則公告變更交易方法、 停止買賣、終止上市 或回復原狀者。﹝請注意是否符合 本處理程序第11條第1項第1款 重大訊息說明 記者會之規定﹞ Dishonor of a negotiable instrument due to insufficient deposits and notation of settlement subsequent to dishonor of a negotiable instrument ,refusal of a financial institution to honor a transaction, or other loss of credit of a listed company or a responsible person, parent company, or subsidiary thereof, or a material change in shareholding of the parent company;or, after dishonor of a negotiable instrument of a listed company due to insufficient deposits or refusal of a financial institution to honor a transaction of a listed company, any alteration of trading method, suspension of trading, or delisting of the stock thereof, and the status of any application to restore the original conditions.(Applicable to the circumstances set forth in Article 11, paragraph 1, subparagraph 1 of this procedures) | |
| 第二款 | 上市公司或其負責人因訴訟、非訟、行 政處分、行政爭訟、假扣押、假處分或 強制執行事件,對公司財務或業務有重 大影響者;或公司董事長或經理人違反 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公司法、銀 行法、保險法、票券金融管理法、金融 控股公司法、商業會計法,或因犯貪汙、 瀆職、詐欺、背信、侵占之罪經起訴者。 [請注意是否符合本處理程序第11條第1項第2款 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規定] Any material effect on company finances or business resulting from any litigious or non-litigious matter, administrative disposition, contentious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motion for provisional attachment, provisional injunction, or compulsory execution thereof with respect to a listed company or a responsible person thereof. Chairman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managers of listed company are chared with violating of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 Futures Trading Act, Company Act, The Banking Ac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he Insurance Act, The Act Governing Bills Finance Business,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Act, Business Accounting Act, or committing corruption, malpractice, deception, reneging, and occupation. (Applicable to the circumstances set forth in Article 11, paragraph 1, subparagraph 2 of this procedures) | |
| 第十一款 | 董事會決議減資、合併、分割、收購、股份交換、 轉換或受讓、解散、增資發行新股、減資及現金增 資基準日、發行公司債、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發 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其他有價證券、私募有 價證券、每股面額變動、參與設立或轉換為金融控 股公司或投資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前開事項有 重大變更者;或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公司之董事會或股東會未於同一日召開、決議或參 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公司嗣後召開之股 東會因故無法召開或任一方否決合併、分割、收購 或股份受讓議案者;或董事會決議合併後於合併案 進行中復為撤銷合併決議者。﹝請注意 是否符合本處理程序第11條第1項第7款 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規定﹞ Resolution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o carry out a capital reduction, merger or consolidation, spin-off, acquisition,share swap, share conversion, or share acquisition, dissolution, issue of new stock for capital increase, the record date of capital reduction or capital Increase, issue of corporate bonds,issue of employee stock option certificates, issue of restricted stocks for employees,issue of other securities, private placement of securities, change in par value per share, participation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or conversion into a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or investment holding company or subsidiary thereof, or where there is any material change in any of the above matters;or failure by companies participating in a merger, consolidation, spin-off, acquisition,or acquisition of shares, to convene on the same day and pass resolutions by their boards of directors or shareholders’meetings, or inability to convene a subsequent shareholders' meeting of a company participating in a merger, consolidation, spin-off, acquisition, or acquisition of share, or veto by either side of the proposal for merger, consolidation, spin-off, acquisition, or acquisition of shares; or resolution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o cancel a merger or consolidation dur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erger or consolidation plan following the initial board resolution in favor of the merger or consolidation. (Applicable to the circumstances set forth in Article 11, paragraph 1, subparagraph 7 of this procedures) | |
| 第十三款 | 董事會決議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財務預測資訊 不適用或更正或更新前揭財務預測資訊;已公 開完整式財務預測之公司如有下列任一情事之 差異變動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影響金額達新台 幣三千萬元及實收資本額千分之五者: (一)年度終了 後一個月內公告申報之自行結算綜合損益與最 近一次公告申報之綜合損益預測數差異情形; (二)公告申報年度財務報告之綜合損益實際數 與預測數差異情形; (三)公告申報年度財務報 告之綜合損益實際數與年度終了後一個月內公 告申報之自行結算綜合損益差異情形。無面額 或每股面額非屬新台幣十元之公司,有關前開 實收資本額千分之五之計算應以淨值千分之二 點五替代之。 A resolution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o publish financial forecast information, the inapplicability of such financial forecast information, or the correction or updating of such financial forecast information, or, in the case of a company that has published complete financial forecasts, when the difference in any of the following reaches 20 percent or greater, and the sum involved reaches NT$30 million and 0.5 percent of paid-in capital: 1.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self-assessed (unaudited) comprehensive income as publicly disclosed and filed within 1 month after the close of the fiscal year and the forecasted comprehensive income as most recently publicly disclosed and filed. 2.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actual comprehensive income stated in the publicly disclosed and filed annual financial report and the forecasted comprehensive income. 3.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actual comprehensive income stated in the publicly disclosed and filed annual financial report and the self-assessed (unaudited) comprehensive income as publicly disclosed and filed within 1 month after the close of the fiscal year. In the case of a company whose shares have no par value or a par value other than NT$10 per share, for the calculation of the aforesaid 0.5 percent of paid-in capital under the forepart of this paragraph, 0.25 percent of net worth shall be substituted. | |
| 第十四款 | 董事會決議發放或撥放股利或股利分派經董事 會或股東會決議有所變動,或決議股利配發基 準日,或除息公告後變更現金股利發放日或逾 現金股利發放日仍未發放者。 Resolution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o distribute or not to distribute dividends or a change in dividend distributions by a resolution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r a shareholders’ meeting, or resolution of a record date for distribution of dividends, or change in payment date of cash dividend after public disclosure of the ex-dividend date has been filed, or failure to pay cash dividends on schedule. | |
| 第十七款 | 董事會決議或接獲召集權人通知股東常會或 股東臨時會之召開日期、召開方式、召集事由 及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之日期。 Resolution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r informed by the party with the right for convening a shareholders' meeting or special shareholders' meeting, the date, the means, the cause or subjects of such a meeting, or the dates of suspension of changes to entries in the shareholders' roster. | |
| 第二十七款 | 上市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其協商結果 確定時。 ﹝請注意是否符合本處理程序第11條第1項 第11款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規定﹞ Finalization of negotiation results of a negotiation meeting called between the listed company and a creditor bank. (Applicable to the circumstances set forth in Article 11, paragraph 1, subparagraph 11 of this procedures) | |
| * | 未上市(櫃)之公開發行公司有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七條之情事 | |